各有关航运公司:
  根据我部《关于延长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》(交通运输部2007年第19号公告),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,将申请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(见附表)及有关资料,于9月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邮政快递(EMS)报送我部(水运局)。
  联系人:李琳,电话:010-65292656,传真:010-65292648
  通信地址: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(邮编:100736)
   电子邮箱:shipping@moc.gov.cn
 

 

    交通运输部办公厅(章)
2010年8月23日

附表:申请特案免税政策船舶清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