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方便会员单位进行无船承运人资格登记,针对无船承运人业务的特点,上海航运交易所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,制定了一份专供无船承运人使用的提单格式样本,提供给会员单位使用。如会员需要,请向航交所提出书面申请。

  联系人:刘薇
  联系电话:65624322 65151166-3888

  上海航运交易所
二00二年五月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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