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
(节选)


A.功能
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(FMC)是一个独立的掌握美国进出口航商及海运事务的官方机构,负责监管以美国为起讫点的水上商业活动,是美国航运法律和法规的执行部门。其监管权力来自于《1984年美国海洋运输法》,《1988年外国航运惯例法》以及《1920年商船法》第19条等。
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的管理职责包括:
FMC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调查来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能。它还举行听证会、审查证据、作出决定、发出命令和实施管理规定。除此之外,FMC还对与海上运输有关的纠纷做出裁决。
B. 组织结构
FMC委员会的定编人数为5人,任期为5年。委员人选经参议院提名和同意后,由总统直接任命,并从中指定一人为主席,主席也同时兼任委员会的董事长。同属一个政党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人。
FMC由以下部门构成:法律顾问部、秘书部、消费者事务及纠纷调解办公室、行政法官办公室、公平就业机会部、检察长办公室、总经理办公室、人力资源部、财务部、管理服务部、信息技术部、认证授权部、佣金区域代表办公室。2012财年,FMC共得到拨款2410万美元并新增123名全职员工,大部分的员工工作地点在华盛顿,休斯顿、洛杉矶、新奥尔良、纽约、西雅图和南佛罗里达设有办事处。